又收到亚马逊将与税务机构共享第三方卖家信息的消息,卖家该怎么做?

发布时间:2018-02-27 17:57:47  | 来源: 观海论商  |  编辑:观海论商

年前,许多第三卖家收到亚马逊的通知,将在2018年2月15日之前与罗德岛税务部门分享第三方卖家信息。此通知引发了许多卖家骚乱,让人想起1月份亚马逊曾公布类似的通知,即亚马逊将与马萨诸塞州税务当局分享卖家信息。

但这次似乎有些不同。

这是卖家收到的通知:

又收到亚马逊将与税务机构共享第三方卖家信息的消息,卖家该怎么做?

为何亚马逊要与罗德岛分享卖家信息?

2017年,罗德岛州通过并实施了“通知和报告”的销售税法。一些州有这样的法律,这些法律在技术上不是税法,而是“报告法”。

在罗德岛州的通知和报告法中,在罗德岛州没有征收罗德岛销售税的销售者必须通知客户,客户在购买产品时应纳税。每年在罗德岛州销售超过10万美金或超过200笔交易的卖家也需要向罗德岛税务局报告客户信息。

亚马逊作为市场的一部分也同样受制于法律,在罗德岛州,亚马逊被称之为零售服务商,为此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每年提供征收罗德岛州销售税的零售商的名称/地址清单;

• 每年提供一份零售商的名单/地址清单,即使并未征收罗德岛州的销售税,但仍使用亚马逊的服务。

总之,亚马逊与罗德岛州共享第三方销售商信息是由于要遵守罗德岛州的通知和报告法律不得而为之。

亚马逊卖家该怎么做?

根据罗德岛州法律规定,销售超过10万美金或超过200笔交易的卖家需要:

注册、收缴销售税;或者

• 在网站上发布通知;

• 购买时通知客户(结帐通知);

• 购买后48小时内通知客户(48小时通知);

• 每年1月31日前向客户发送100美元以上的年度通知;

• 每年2月15日前提供通知要求得到满足的年度证明。

具体信息可以在罗德岛税务局网站上查看。

所以我们需要检查从2017年起在该州的销售情况,以确定是否有超过100,000美元的销售额或超过200笔交易给该州的买家。如果发现有这两种情况,将会被要求遵守罗德岛州针对所有非收集零售商的原则,或者注册罗德岛销售税许可证并开始征收销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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